XXX先生您好:
您於97年3月5日寄給警政署署長的電子郵件,經交由本署刑事警察局辦理,茲答覆如下:
經查台端係於3月3日匯款之後,3月4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報案,受理報案員警亦依照規定聯繫受款金融機構,並轉介轄區警局處理,整個報案流程並無延遲,且受款台灣郵政早於3月3日接獲縣市警局通報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因警示帳戶對人民影響甚鉅,受理報案機關需審慎查證,金融機構亦礙於銀行法及電腦個人資料處理法規定,無法直接告知該帳戶是否為人頭帳戶。 台端如仍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協助處理。祝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承辦人:鄭智隆
聯絡電話:02-27672372

為增進警政署為民服務品質,歡迎您至下列連結,填寫滿意度調查做為我們改善的建議,謝謝!
人民陳情案件滿意度調查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sp?xdUrl=/wSite/mailbox/mail_gratification_query.jsp&ctNode=11671&mail2undertakerId=10680 



看看上面的內容   還真像是前陣子新聞報的只要輸入關鍵字就會幫你自動產生一篇文章   全都是口號

"填寫滿意度調查做為我們改善的建議"人民建議了 是有改善嗎


就是"疑惑"打去"165反詐騙專線"(是專線喔)詢問 

結果竟跟我說我如果報案可能會犯"誣告罪"要等7天沒收到貨才能報案

7天人都飛到月球了 報案又如何也只會跟我說人在月球無法引渡(這就是改善)

我要的只是第一時間知道該帳戶是否為人頭戶

為什麼第一時間不能做確認行為呢
 
拜託!!我是打去詢問該帳戶是不是有問題的優良市民ㄟ (怎還惹禍上身  誣告罪)

拜託!!!

寫信至警政署信箱是訴求"制度面"的改善ㄟ

165  不是要解人民的疑慮嗎

怎會是就把錢匯進去再說吧  ..........

可以花時間製作筆錄  為什麼不花時間做事前預防呢

警察  是只做開單(報案三聯單.罰單...)的動作嗎

為什麼不把"交通違規舉發"釋放交給一般民眾去檢舉就好啦

反而讓哪受專業訓練的員警去做開單的動作  

就好比可以支支揮出全壘打的球手卻叫他只要在場邊負責撿球就好

真搞不懂署長你怎不改變

我寄得不是"警政署信箱"嗎  怎會是 " 承辦人:鄭智隆 "

所以人民聲音高層聽不到  高層嘴裏"制度永遠都是完善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essica 的頭像
    jessica

    這窩~給妳好心情~~

    jessi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